获一“中国名牌” 政府奖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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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0:1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陶达嫔 实习生/陶国睿)根据最新出台的《广州市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奖励办法》,从今年9月1日开始,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将获得实质性物质奖励。从2005年起,广州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5万元的奖励。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企业领导班子,其他对创名牌有贡献的人员的奖励由企业自行安排。 据了解,奖励资金在每年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由广州市经贸委按规定程序办理。 据悉,2004年广州曾有9种产品荣获“2004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