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下月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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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0:1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黄伟 张玮)从深圳市2005年第30期政府公报称,将于本年9月1日起进行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实施和检验检测工作由市农作物良种引进中心(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机构)负责,抽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主管部门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应当按照国家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并向有关单位下达《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该通知书是 通知企业及有关单位接受监督抽查的证明;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企业或有关单位无偿提供,样品数量不超过抽检的合理需要;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或有关单位收取检验检测费用。被抽查企业或有关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抄送监督抽查机构。监督抽查机构收到异议书面报告后,应按规定进行复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