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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农业转基因生物须有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0:14 南方日报

  生产经营农业转基因生物须有许可证

  有关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下月实施

  本报讯(记者/张玮)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为加强深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深圳下发《深圳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

督检查办法》(下称《办法》),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行。

  5类品种属于转基因生物

  据介绍,《办法》中所称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生物工程技术改变其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危险。”

  监督检查范围则包括: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是否具备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设施与措施;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与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取得了相应的许可证,是否按照许可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与加工;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取得了相应的许可证;有关单位和个人经营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标识;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检查人员违反规定也要受罚

  《办法》称监督检查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并要求其提供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有关的证明材料;查阅或者复制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有关档案、账册和资料;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问题作出说明;责令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紧急情况(指如果不采取封存或者扣押措施,将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存或者扣押。

  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尚未受到依法处理的,要依法处理或移送有关执法机关;发现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行为时,应及时向市主管部门或者监督检查机构举报,凡举报属实将给予奖励。而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市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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