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上海严处向食品“黑作坊”提供场所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1:40 法制日报

  最高可罚50万元

  据新华社上海8月2日电记者俞丽虹把空厂房、旧仓库、闲置房屋出租给食品“黑作坊”,并造成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等严重后果,房东将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2日,上海的工商、公安、房地产、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布通

告,对向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根据这份通告,被严格禁止的行为包括:单位或个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居住房出租给他人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等经营性活动;将居住房出租给无身份证明人员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

  据悉,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向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提供场地,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居住房租赁给他人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这份通告还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食品“黑作坊”以及向食品“黑作坊”提供场所的行为。一旦调查核实,举报人将获得相关奖励。(责任编辑:徐艳丽)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