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调整烈士和因公牺牲者抚恤补助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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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3:19 兰州晨报 | |
我省调整烈士和因公牺牲者抚恤补助标准抚恤金数额提高一倍 本报讯(记者朱婕实习生万艳霞)8月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按照日前公布的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烈士、因公牺牲及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将分别调整为80、40、20个月的工资。同时,为了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我省已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原《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烈士、因公牺牲及病故军人发给40、20、10个月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但自1988年这一条例颁布实施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一直没有进行调整,虽然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最低基数(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增长了208%,但仍低于城乡居民平均消费水平515%的增长比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已明显偏低。 该负责人说,在这次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修订中,考虑到现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偏低,无法体现国家对军人及其家属的精神和物质抚慰,因此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提高1倍。另外,此次还提高了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今年我省军转安置工作即将开始1596名军转干部地方就业本报讯(记者朱婕实习生万艳霞)8月2日,记者从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安置军转干部1596名,其中计划安置人数比去年多了230人,是历史上人数最多的一次。 据了解,今年军转干部安置的重点是要解决军转干部的安置去向、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工资福利待遇、培训、住房、社会保障和家属子女安置等问题。团职以上军转干部将成为安置的重点,计划安置145名团职干部,将采取空出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方法,安排军转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另外,还将照顾安置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转业干部。 而党政机关要带头接收军转干部,党政机关安置军转干部要采取带编带职的办法,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按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和工资总额,中央在甘单位和省级国家机关驻各市州的垂直管理机构接收军转干部,统一由省上下达安置计划。 另据了解,我省今年还将接收安置随调家属55名。(来源:兰州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