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上诉:“业务经理”在搞非法集资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3:3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邬科通讯员天法宣)天河区熊先生被某保险公司业务经理曾某所骗,买保险后5万元预付保险费打了水漂。经起诉保险公司,一审法院认定曾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判处保险公司赔偿熊先生5万元保险费。日前,被告保险公司不服,认为曾某已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向广州中院提起了上诉。 保险公司提出,首先,该司业务经理曾某是在熊先生家里向其推荐买保险,而不是“在保险公司办公室”办理保险业务的。 其次,根据保险公司开具给投保人的“暂收收据”中明确声明:“若被保险人一张保险单的保险费超过1万元,则使用本收据无效,请客户在业务员的指导下,将钱通过银行划入本公司或直接到本公司交款。”可见,熊先生本应当将保险费5万元交予保险公司的保险收费窗口,而不应直接交给曾某。 再者,“保险综合存折”上的印章是曾某等人私刻的,不是保险公司的章。最后,熊先生向曾某购买的“投资理财保险”并不是具体险种。事实上,曾某以高息集资为借口,骗取了包括熊先生在内的多人钱款,以涉嫌非法集资。 因此,保险公司认为熊先生疏忽大意,过于轻信曾某,本身存在过错。这桩颇有争议的保险纠纷终审判决如何?时报将继续关注。(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