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上演“银元宝”之争(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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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3:42 信息时报 | ||||
黑龙江消息 今年7月13日,黑龙江省庆安县新胜乡新清村村民在挖地基时,意外挖出一箱“银元宝”,“银元宝”随即被村民一抢而光。在当地文物、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工作下,虽然收回了部分“银元宝”,但关于“银元宝”原来到底属于谁家,上交后政府应该给多少奖励,至今仍是村民关心的话题。农民手中的“银元宝”属“光绪31年”(公历1905年),属于国家3级文物,据鉴定,“银元宝”系纯白银,每个重量1900克。按照国家现行收购价格白银每克1元钱核算,每个“银元宝”价值大约人民币1900元。 7月20日,新清村潘振海屯村民毕德林拿着自己抢到的“银元宝”说,虽然银元宝作为文物必须上交,但政府应该马上兑现奖励,否则政府就是失信于民。当天,在文物、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工作下、在得到政府给予奖励的承诺后,潘振海屯村民陆续上交抢到的“银元宝”。黑龙江省庆安县文化局局长张德大还在现场向村民宣讲了国家文物政策。新华社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