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轨的代价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4:49 信息时报 |
广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目前已经修改完毕,凡是在站台上有跳轨行为者均处以最低500元的罚款,如果无故拦截列车或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枢纽或安全装置,以及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的,则最高可处以2000元的罚款。所以说,胡乱跳轨累人累己,自杀更不能解决问题,请勿尝试。 (来源:信息时报)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