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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貌取人,大学精神的沦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5:40 中国新闻网

  重庆开县一女孩因儿时受伤留下伤疤,虽然今年高考成绩优异,但是遭到所报大学川北医学院的退档,校方称有疤不能从医。(8月2日《重庆晨报》)川北医学院的做法,实在匪夷所思。所谓脸上有伤疤不能从医,拒绝录取,毫无道理。这种做法,是对大学精神的严重亵渎。

  脸上有伤疤,到底能不能从医呢?从报道的照片来看,伤疤并不严重。如果从医,应

该没有什么影响。而且,医生与病人接触,一般戴口罩,即使脸上有伤疤,也不影响病人观瞻。更为关键的是,现行《执业医师法》规定,在中国从医需要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而注册和取得执业证书的诸项条件中,没有对于五官面貌身高体重等等的要求。那么,大学凭什么认为脸上有疤痕就不能从医,拒绝录取呢?大学这种做法与法律规定出入实在太大了。

  就是退一步,我们权且接受脸上有疤痕不能从医的说法,但问题是,医学院培养的学生,也不都是要从事临床医学的。医学院的课程,除了临床医学,还有药剂学,检验学,管理学等等,如果不能从医,难道还不能从事检验,药剂,管理以及科研工作?

  我们的大学教育,曾经有过拒绝残疾人参与,把广大残疾人受大学教育的权利武断而无情地予以剥夺的荒唐时期。那种做法与现代教育所必须的平等、人道的观念是格格不入的。因此,这种状况现在已经改变了。笔者1985年上大学的时候,班上有一位腿部严重残疾,不能正常行走的姑娘。这是北大第一次招收的残疾学生,是邓朴方先生向北大作工作,北大第一次向残疾人敞开大门招收残疾学生。此后,大学招收残疾人也就成为正常的事了。没有想到,在今天,还有学校因为考生脸上有疤痕而拒绝录取她。

  大学本来是文明的地方,是最为讲求平等博爱的地方。大学是社会先进理念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尤其像医学院这样的大学,更应把人道主义的博爱精神灌输到每个学生的骨髓中,血液中。医学院培养的是将来的医务工作者,而医务工作者的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他们面对的病人,都有身体或心理的病变,医生要用博爱情怀对每个病人实行人道主义,决不能因为病人的残疾、病变而歧视他们。但是,非常可悲的是,培养学生树立人道情怀的医学院,却用歧视的做法拒绝有身体缺陷的学生入学。我实在想不明白他们是如何对学生进行人道精神博爱情怀教育的。

  大学不是选美机构,不能以相貌决定考生的受教育权利。大学以相貌取人,是大学人文精神沦落的体现,对此,决不能听之任之。

  【来源:潇湘晨报;作者:梁发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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