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拟建“食品安全每月公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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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5:50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皇甫萍)各级政府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群众举报电话,今后上海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将得到有效保证,记者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本市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每月公布制度。 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将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月发布制度,发布内容主要包括: 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情况; 食品抽查检验结果公示; 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查处情况; 食品安全预警通告等。 同时,宣传一批生产优质产品、开展优质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让老百姓能够放心购买、放心消费;及时曝光各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结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