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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法院让当事人输赢都明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6:04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韩强实习生冯蛟)近日,盐池县法院作出规定,要求所有民商事和行政判决书必须在后页加附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和检查监督条款。

  根据规定,在判决书的附页中,将裁判文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一一列明,使原本较为难懂的裁判文书更加明确直观,便于当事人将法院所引用的法条内容于案件事实进行对照,增加裁判结果的透明度。同时,增附民诉法第十四条和行政诉讼法

第十条内容,即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法律条款。以此“引进”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实现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据该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基层法院,盐池县法院每年都要审理大量的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由于许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够了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判决的效果和法律权威,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让当事人赢得坦坦荡荡,输得明明白白。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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