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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通知20日开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7:31 北京晚报

  从8月20日起,北京交管局将与邮政商业信函局合作,定期向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满12分的驾驶人发出信函(收信免费),提醒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

  邮寄告知交通违法信息具体操作方式为: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采取月告知方式。每月5日前,交管局将上月有未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情况转信函局;10日前

,由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寄出,并于10至20日期间对邮寄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进行再次告知。驾驶人满12分的,采取日告知方式。交管局每天将其情况转信函局,信函局即时以平信方式寄出,并定期对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再次进行告知。交管部门希望广大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后,请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确保能够收到邮寄的告知信件。从即日起,交管局将长期提供两种途径办理信息修改手续:

  一是到车管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办证窗口或者远郊区县车管站办理。填写《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表》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登记表》,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以直接修改相关信息。两种表格均可从交管局网站下载或到办证窗口免费领取。

  二是网上修改。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http://www.bjjtgl.gov.cn),进入“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专栏和“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登记”专栏,按照提示要求修改个人信息。这种方式仅适用于驾驶人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因涉及公章和法人代码证书问题,仍须到窗口办理。交管部门表示,邮寄告知是一种新的方式,执行中可能遇到新的问题,市民如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向交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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