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院法官首次评定法官等级工作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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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9:45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李晓峰、姚京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事法院评定法官等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军事法院进行了首次评定法官等级工作。评定工作日前结束,这标志着军事法院的法官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肖扬曾签发公告,宣布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曲大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副院长苏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 法官。近日肖扬又批准各级军事法院170名法官被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至四级高级法官;各级军事法院163名法官被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至五级法官。至此,我国军事法院首次评定法官等级工作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