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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场官司,李文赢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0:0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首场官司,李文赢了(图)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蒋文君 实习生 胡倩)炒得沸沸扬扬的台湾著名作家李敖之女李文与其所租住的嘉浩别墅房东孙魏之间的仲裁官司现在终于有了结果。孙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的仲裁请求被驳回,李文赢得自己在国内的首场官司。昨天,李文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兴奋地宣布了这一消息,并将一面巨大的锦旗送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负责人手中。

  官司来龙去脉

  李文是美籍华人,久居美国,于2002年回中国大陆定居,从事英语教学与研究工作。自从她2002年8月10日搬入北京顺义区嘉浩别墅2218号后,非常不满意园区内的物管,多方投诉未果后,她把此事向媒体曝光,并写入自己去年出版的《我和李敖一起骂》一书中。此举令房东大为不满,以李文违反双方签定的《租约》,“无法尽到一名租客应尽的义务”为由,限其在一周内搬出。李文对此要求断然拒绝,她认为自己并没有违反《租约》,而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其租住的别墅玻璃也先后于2004年2月份及5月份两次被砸破。李文再次向有关部门和媒体进行投诉。

  于是嘉浩别墅2218号的业主孙魏于2004年4月14日向《租约》中双方约定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以李文“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谩骂邻居”,违反《租约》中的相关规定为由,要求解除与李文签订的租赁合同。李文与她的律师认为,李文已按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房东孙魏却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强行让承租人搬出,所以坚决不同意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李文与邻居间的纠纷属相邻关系问题,与租赁合同无关,超出了裁决范围,且孙魏也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故做出了对仲裁请求不予支持、仲裁费共人民币24645元人民币由申请人承担的裁决。

  入乡随俗送锦旗

  最终赢得这场官司,让李文深受鼓舞,认为是对自己两年来投诉的最好回报。当记者问及李文为什么送锦旗时。李文说:“在美国和台湾,根本没有送锦旗这一说,但我在大陆数次投诉均遭失败,证明我还不了解中国国情,而赢得这场官司,说明我对大陆的了解加深了,虽然我是美国国籍,但我是中国人,现在我已学会了按中国人的方式做事情,入乡随俗吧。送锦旗是中国人表达感谢的一种方式,我现在要按中国人的方式做事,投诉,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成效。”

  李敖称赞女儿是“善霸”

  为了表示感谢,李文还特邀其父李敖拟定谢词。李敖非常支持女儿的做法,并称:邪不压正,自古坏人被称为恶霸,而我们是“善霸”,要坚持自己的立场,永不妥协。

  李文本人对这场官司结果感到非常满意,对仲裁机构做出的公正权威而及时的裁决表示感谢。李文说:“中国有句话叫‘恶人先告状’,真是一点不假。是嘉浩别墅的业主和物管侵害了我合法的权益,我还没告他们,倒有人先告我。但我相信,事实就是事实,任何人也歪曲不了,裁决结果最能说明问题。”同时她奉劝大家,当个人的权益被侵犯时,每个人都要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而不能一味地忍让。“我一个外国人,不懂中国的法律、国情,甚至中文都讲不好,竟能打赢这场官司,相信大家肯定做得比我好,只要你勇敢去做。”

  李文自从住进嘉浩别墅后便官司缠身,结束了这场当被告的官司后,她接下来状告小区物管公司不负责任并索赔1元钱的官司,近期也将有结果。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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