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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扩权:集纳10余部门部分执法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2:09 东方早报

  从8月1日起,上海市容环卫局增挂“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并对10个行政部门的职权进行了调整,将其部分行政处罚权转交给城管局,并同时撤销市市容检查总队、市园林绿化监察大队。

  在昨日的市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发言人焦扬通报了《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修订稿。焦扬说,自2000年12月起,全市10个中心城区先后成立了区城市

管理监察大队,综合执法范围是以整治市容市貌为主。到目前为止,本市已有13个区开展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焦扬透露说,此次市政府决定在市级层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明确了市级城管执法部门是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确立了其市级城管执法部门的法律地位,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据介绍,从8月1日开始,市市容环卫局增挂“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市城管执法局下设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受市城管执法局委托,承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事务。同时,撤销上海市市容监察总队、上海市园林绿化监察大队。

  市城管执法局成立后,市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相应调整。原市政工程、绿化、水务、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工商、建设、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管理等10余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将转交给城管局。从8月1日开始,这些部门停止行使相关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分执法权限

  市政工程管理: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含城镇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绿化管理:对除古树名木和绿化建设外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水务管理:对倾倒工业、农业、建筑等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粪便等三类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在非指定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六类不需要经过仪器测试即可判定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公安交通管理:对擅自设摊、堆物占用道路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工商管理:对占用道路无照经营或者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建设管理: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房地产管理:对在公共绿化、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城市规划管理: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作者:早报记者 郑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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