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可拿公权为行贿者开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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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2:10 东方早报 |
8月2日,被控向毕玉玺行贿28万美金的张桂军出庭受审。张桂军的律师向法官出示了通州地税局、教育委员会等多家单位为张桂军写的“求情书”,“求情书”说,如果张桂军被判刑,将会给张所在公司乃至整个地区带来很大的损失。 在笔者看来,公权部门为行贿者写“求情书”其实是公共权力私人化的一种表现。公权部门的权力本应该用来为人民服务,追求最大的社会公益。但在这里,公权却沦为为个人 谋福利的手段、行贿者的救命稻草。因为部门利益、地区利益即将受到损害,就不惜打出“群众利益”和“地区经济”的旗号为犯罪嫌疑人“求情”,这显然比个人的贪污腐败更值得警惕,这实际上是一种公共权力部门化的表现。 对张桂军一案,公权部门要做的应该是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部门的调查,让案情水落石出,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利益。这些利益,才是这些公权部门应该追求的终极目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刘义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