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员工酿车祸逃逸 宅急送被判赔8.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2:11 东方早报

  一名郑姓的外来人员在翻越马路隔离栏时,被一辆小客车和一辆大货车先后撞击身亡。因大货车司机肇事后逃逸,郑某家属要求该司机所属单位宅急送物流公司赔偿。市二中院近日终审判决宅急送物流公司赔偿郑某家属8.6万余元。

  2004年10月29日傍晚,郑某在曹安路18号桥处穿马路时为图方便翻越隔离栏,恰被迎面开来的一辆小客车撞倒,随后又被一辆宅急送物流公司的大货车碰撞而当场死亡。小客车

司机高某驾车逃逸,大货车司机黄某拨打“110”电话报警,随后也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警方经过调查找到高某,并认定在这起事故中高某与死者郑某负有同等责任,经调解,高某赔偿郑某家属9万元。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黄某受宅急送公司委派,驾驶肇事大货车送货途经事发地点,出车回来后黄某涂灭了出车记录。警方还发现肇事大货车的大梁和油箱在此前刚被人擦拭得干干净净,而其他部位却没有被擦过。警方认定黄某和郑某对这起事故负同等责任。宅急送公司却对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存有异议,认为根据车辆状况、出车记录、“110”报警记录等一些间接证据,不能得出肇事车辆就是黄某驾驶的大货车的结论。

  郑某家属在无法与宅急送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宅急送公司赔偿13.2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宅急送公司赔偿郑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6万余元。

  宅急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二中院提出上诉。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早报记者 李燕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