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造林”再袭保定 林业部门:不赞同不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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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2:4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记者王永奇)“托管造林,圆绿色财富梦”,“托管造林,轻松做个林场主”,铺天盖地的宣传从7月中旬开始,在保定市热火朝天地进行,并迅速引来了一批批交钱的投资者。 “托管造林”就是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由公司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由公司代投资者进行管护、经营。此前,全国已经有许多地方出现过“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保定的“托管造林”的公司在吸收社会资金上与外地公司基本相同。一是许给投资者很高的投资回报率,例如他们宣称,投资1亩地交纳5180元,7年后收益高达15500元,保底收益为价值八千元左右的木材;二是以高额回扣大量招收业务员,并把业务员改造成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量安排职位,一般最少要购买5亩。在大规模的宣传攻势下,成立时间很短的公司集资竟高达数百万元。 一家造林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采取的“托管造林”方式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并得到了保定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 7月26日,记者就此走访了保定市林业局,保定市林业局有关领导对造林的收益进行了计算,在土质、肥料、水源都很好的林场,也没有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每亩速生林每年收益在千元左右,并不像造林公司说得那么容易。而且国家从来没有对托管造林表示大力提倡。恰恰相反,国家林业局日前专门就“合作(托管)造林”问题发出通知指出:“这种从社会上吸收资金的造林方式资金使用周期长,缺乏全过程监管的有效手段,存在很大风险和隐患,我们不赞同,不支持。”我省领导也对此做出批示,要求加强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