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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面积不收物业费不给做防水阳台漏水需自费维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3:28 新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魏代奎)居民家阳台漏水,但产权单位认为阳台不算面积没收物业费,因此应由居民自费维修。

  据道里区松树街46号2单元8楼住户王女士讲,她两年前购此公产房,今年室内、阳台漏水严重,但房管站的工作人员却只给她家屋顶做防水。王多次去找,房管站工作人员说,阳台不算住宅面积没收物业费,应由业主自费维修。

  记者在王家看到,阳台顶棚有多处水痕,部分墙皮已变黄脱落。王说,阳台漏水严重,如今她出门便要在阳台摆上几个盆,怕突然漏水而将楼下邻居家淹了。

  记者采访时,通达房管站工作人员说,上级单位规定,凡购房属赠送面积的阳台部分都由居民维修。房管站负责人则解释说,房管站收取业主的年费用极低,根本不够维修房屋公用面积。该负责人承认,阳台由居民维修上级单位并没有文件规定,房管站在做大面积维修时都将阳台做防水,只是近日因辖区工程紧,王家的阳台才没做防水。

  市房产住宅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阳台漏水应由谁来维修,有关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事宜由业主与房管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通达房管站负责人表示,待其他工程结束,马上为王家阳台做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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