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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每年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30万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3:38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米厚民 薛梅)8月2日到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吕梁现场会,总结近年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参观学习吕梁市的先进典型,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单位、优秀培训学校和先进个人(名单见今日A2版),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省委副书记薛延忠,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范堆相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省各地把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见》,有力促进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目前,全省已转移劳动力334万人,占全省近1/3,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38%。劳务输出已成为富裕农民的新途径。

  会议确定2005—2010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是:在现有基础上,今后每年新转移30万人,到2010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下降到40%以下,工资性收入占到人均收入50%以上,劳动力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薛延忠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最近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一是坚持“四多推进”。多业挖潜,充分挖掘一、二、三产业的就业潜力,为农民就业和增收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多轮驱动,依靠多种所有制经济、多种经营方式,全方位开拓就业新门路,为农民就业和增收提供有效的组织载体;多路并进,通过就地转移或向外输出,进一步畅通农民就业和增收的渠道;多层开发,通过分层次开发,形成创业领军人物、经营管理人才、现代产业工人及一般劳动者、打工者梯次合理的转移就业格局。

  二是突出“四项重点”。即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进一步发挥二产在吸纳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上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城镇化,为农民转移就业和持续增收拓展空间;大力推进农民知识化,为农民转移就业和持续增收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三是做到“四个结合”。推进农民转移就业、持续增收,要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结合、就地转移和向外输出结合、鼓励外出打工与回乡创业结合、服务和管理结合。

  范堆相指出,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任务,抓住重点,推动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二是逐步建立稳定的输出渠道,提高山西劳动力在劳务市场上的份额。三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四是依法维权,努力营造农民进城务工的良好环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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