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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昌宁县委原书记杀害情人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4:54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喻劲猛茶莹)记者近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8月1日,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县委原书记杨国瞿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杨国瞿,现年43岁,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行凶时系云南省昌宁县县委书记。

  法院查明,杨国瞿在担任昌宁县县委书记期间,与当地一女教师发生婚外情,导致对

方怀孕,生育一女,后双方关系恶化。今年6月14日晚,双方在县委杨国瞿宿舍内再次发生争吵,杨被对方咬伤左臂,脸上被泼了茶水。杨遂持房内一个10公斤重的工艺木马猛击对方头面部9下,致其当场死亡。杨为掩盖罪行,将尸体肢解后藏匿于宿舍内。6月16日,杨国瞿下乡归来后,于当晚到保山市公安局报称,此人在其宿舍内自杀身亡,自己因害怕处理了尸体。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后,杨国瞿的谎言被揭穿。

  杨国瞿虽投案却未自首,失去了获得法律从宽处理的惟一机会,而且“所犯罪行严重,犯罪手段残忍”,法院依法对其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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