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鼓励民营资本投向文化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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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0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国有与民营文化企业享受同样的待遇 支持非公资本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 提高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贷款比重 本报郑州8月3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河南省委、省政府新近颁行《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支持非公资本参与文化产业,民营文化企业、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说,发展文化产业,就要破除政府单一投资主体的旧格局,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入机制,为民营文化企业创造公正、平等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根据《意见》,市场准入造成的“行业壁垒”将不复存在。河南规定:放宽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准入政策,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进入的文化领域,均允许非公资本参与兴办。凡政府制定的对国有文化企业的优惠政策,民营文化企业同样享受。河南省省长李成玉告诉记者,只要是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都要明确: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投融资、财政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此外,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军文化产业。据介绍,河南将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支持民间资本以股份制、合伙制及个体私营制等多种形式参与文化产业。同时,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支持,提高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贷款比重。鼓励各类基金组织、投资公司投资文化产业。 《意见》同时明确:培育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让河南的民间戏曲、说唱艺术、杂技、魔术、武术等焕发青春,进城入乡,做出品牌,做大实力,做大产业,引导其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发展一大批文化娱乐、文化休闲和文化服务等与大众文化消费联系紧密的中小民营文化企业;鼓励、支持国内外名人、名家来豫领办、创办文化企业和文化工作室。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04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