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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病者有其医”(编余短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06 人民网-人民日报

  白剑峰

  在城市中,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却得不到最基本的医疗保障。由于经济困难,很多人一旦生病,根本不敢走进大医院,而是选择价格低廉的“黑诊所”,庸医误诊甚至致人丧命现象屡有发生。这提醒我们:健康是国民的基本权益,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一个社会的医疗保障制度绝不应仅仅是“富

人的俱乐部”,而应是社会所有成员的“保护伞”。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已有1.3亿城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5000万职工享受公费医疗,1.56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是,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还十分有限,绝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没有医疗保障,他们“不怕穷,就怕病”。很多人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应就诊而不就诊,应住院而不住院,结果“小病磨,大病拖”,酿成很多悲剧。这个最需要关怀的群体,却成为医疗保障“遗忘的角落”。事实上,医疗服务的公平性是社会公平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在任何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医疗服务差距是难以避免的,但如果差距太大,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国民健康素质,影响社会和谐,影响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心。

  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进行评估排序,中国位居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排倒数第四位。尽管这个结论未必科学,但至少是一声警钟,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专家指出,中国卫生效率和公平问题根源不在于缺少公共资金,而在于缺少社会公正的价值观和有效的政府管理。目前,我国80%的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市,而城市中80%的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大医院。不少城市医院楼越盖越高,床位越来越多,设备越来越精,而一些农村和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却严重滞后。如果不扭转这一局面,就会背离“穷人的经济学”。从我国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看,让所有人都享受到最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是不现实的,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实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大中小医疗机构的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力争使广大群众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在任何时候,卫生事业都不能偏离为大多数人服务的方向,都要承担起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医疗保障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角落,从而实现“病者有其医”。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04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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