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政府发布禁毒《通告》敦促八类人尽早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21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近年来,我市禁毒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受国际毒潮和国内涉毒因素的影响,我市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屡禁不止。为切实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市政府于今日通过《政府公报》对外发布禁毒《通告》,敦促八类涉毒人员月底前投案自首。《通告》说,有下列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人员,限于今年8月31日前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缉捕归案,依法严厉查处。这8类人员是:(一)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四)非法运输、携带制毒原材料或者配剂进出境,或者非法买卖制毒原材料或配剂的;

  (五)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六)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以及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七)非法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

  (八)有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

  作者:记者李文生 编辑: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