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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原国土局局长俞向东受贿65万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22 深圳特区报

  【本报河源8月3日电】(记者陈海峰)河源市原国土局局长俞向东,因在任河源市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受贿65万元,今天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没收其个人财产10万元,俞向东同时退出非法所得6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1993年,俞向东任河源市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先后2次收受香港商人陈某因征用土地交易而给的“感谢费”50万元人民币,XO洋酒2瓶。19

92年底,俞向东因出售土地使用权再次收受河源大华实业总公司老总杨某“感谢费”15万元人民币。2005年1月17日,俞向东被河源警方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利用管理国有公司的土地交易权便利,收受贿赂,牟取私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主动退出非法所得,主动认罪,故法院根据依法从轻的原则,作出前述判决。

  作者:记者陈海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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