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水平我市举行《公务员法》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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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2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国家《公务员法》已于今年4月27日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和正确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提高我市公务员队伍学法、用法水平,昨天下午,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联合举行了《公务员法》讲座。 讲座由国家人事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孔昌生主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穗明听取了讲 座。孔昌生曾担任《公务员法》起草小组副组长,参与了《公务员法》的起草、讨论及草案修改的全过程。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解了该部法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及作用,并重点从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等方面,介绍了《公务员法》的重要内容。孔昌生表示,《公务员法》是一部重要法律,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它的公布与施行具有里程碑意义。孔昌生说,深圳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20多年来,深圳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探索与创新为《公务员法》的出台提供了宝贵经验,希望深圳做好《公务员法》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为贯彻落实好该部法律做好准备工作。作者:记者李文生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