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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炒作”多多益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3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8月3日《新京报》载,江西的杨涛、北京的王金贵以普通公民身份,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婚姻登记条例》及《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进行审查。与此同时,广州的胡仕波、王保信和郑国贴三名律师也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这两部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我注意到,广州三律师表示:我们无意“炒作”,我们关注的核心是事件,初衷是在解决问题。

  其实,三律师的声明已经透露出一种难言的尴尬:出于公民权利、义务的正当活动,在某种时候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在“炒作”。但我想说的是,即使是“炒作”又何妨?这样的“炒作”多多益善。

  任何公民都可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要求,这是“炒作”作为公民权利的正当性之所在。我们看到,自从2003年5月许志永、俞江、滕彪三人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建议以来,相继出现浙江杭州退休教师刘进成发起,116人联名,请求全国人大对《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事件,以及由1611位公民签名,要求对全国31省市区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事件,及至目前,“公民上书”正在成为我国法制生活的一道风景。同时如我们所见,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取代了旧的收容遣送制度,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拆迁的规定,公务员录用新标准顺利出台。不能不说,“炒作”产生了关注及改良。

  具体到杨涛、王金贵以及广州三律师的上书行为,我更为乐见的是,他们在关注具体的法律事件之同时,更能够具备改良并完善整个法律秩序的宏观愿望,并因此不惜以大肆“炒作”。在这里,炒作,代表着一种持续而坚韧的法治理想,是对于法律正义的恒定追求。我们社会需要这样的人,需要这样的“炒作”。

  杨耕身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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