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规定民航重组改制须经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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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新华社消息记者3日从民航总局获悉,《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将于2005年8月20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应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许可,其中民航企业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应经民航总局审核。未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许可、审核,民航企业不得联合重组改制,已经许可并联合重组改制的民航企业应接受民航总局或 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监管。《管理规定》确定了属地管辖的原则,即在一个民航地区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民航企业、机场的联合重组改制由地区管理局负责许可审批和检查监督。跨地区管理局的民航企业、机场的联合重组改制由民航总局负责许可审批,同时要征求相关地区管理局的意见。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