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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辆机动车从身碾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3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殷文静 通讯员浦勇)2年前的一个傍晚,南京市浦口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安徽农民陈昌龙被多辆机动车撞压,结果不治身亡。由于警方无法认定陈昌龙直接致死原因,肇事司机被免除刑事责任。昨天,死者家属把这两名肇事司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约35万元。

  昨天,浦口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对于原告提出的索赔理由,被告豆菊昌认为,

导致陈昌龙死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原告无法证明第一辆车不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也无法证明豆菊昌撞死了被害人。

  法庭宣布8月11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04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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