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商实施首办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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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39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青岛8月3日讯 记者今天从青岛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服务意识,青岛市工商局日前出台了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是青岛工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又一具体举措。 首办责任制的原则包括,谁首次办理,谁负责到底。在首办规程上,实现一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等,力求达到零距离服务、零瑕疵办事、零过错投 诉,零责任追究的标准。为保证首办责任制落到实处,青岛工商系统各级工商登记服务大厅和工商所都将设立导办岗、承办岗、督办岗。工商部门还规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出现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及服务对象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的;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未及时交办、移交或告知相关责任部门的等等,一经查实,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考核奖、诫勉、调离工作岗位、待岗等组织处理,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