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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征有理”与“自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02 大众日报

  如果你常坐飞机常打的,那么你一定关注最近的两则新闻。一则是民航业的,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通知,国内航线已于8月1日起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8月2日《北京日报》)。一则是出租汽车行业的,上海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对出租汽车行业采取油价临时补贴政策,临时补贴从8月份开始,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本次油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其中政府承担大部分(8月2日《东方早报》)。面对油价上涨带来成本增加等方面相同的遭遇,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应对策略。一个是变相地提高票价,一个是提供补贴。比较两种策略

,我们或许可以挖掘出深层的东西。

  首先,成本转嫁对象的不同折射出两者迥异的决策视角。7月23日油价再次上涨后,国家发改委与民航总局几乎不假思索地(7月26日)决定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而对于出租汽车行业,上海市委、市政府却决定保持票价不变,而是采取油价补贴的形式——一厢毫不犹豫地将新增负担扣到了消费者头上,一厢是耐心思虑后决定自己将重担来扛。直观的对比中,两者决策的视角与定位可谓泾渭分明。

  其次,公布应对策略的姿态不同透露出各自的价值取向。发改委与民航总局的决策是行政命令式的,燃油附加费什么时候恢复征收,新的征收标准是多少,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而上海方面从一开始面对各界关于出租车起步价应不应调高的争议时,首先想到的不是上调幅度是多少,而是广听民言。同是涉及广大百姓利益并且带有福利性的“准公共事物”,两种不同的决策姿态,给其它领域的行政部门提供了可比较借鉴的真实案例。

  再次,“普遍征收”与“自愿补贴”可引申出对政府管理理性的思考。可以想象,在我国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如果上海市委、市政府不对出租车进行油价补贴,由出租汽车公司或车主自负盈亏,也完全可以,毕竟油价补贴不是全国性的政策。然而上海却从体恤民情与尊重民意的角度出发,用补贴的“最小代价”换得了最大的社会效应。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之一,上海政府出租汽车油价“自愿补贴”的做法让我们感到欣喜。当然,对行政部门服务型职能的认定与评价,不能靠两起个案来定性。但笔者希望这两起个案的对比分析能对政府部门起到一定的“明目”作用。只有各级行政部门的管理方式真正实现了由指令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变,管理目的真正定位于为市场、企业与公民服务,我国经济与社会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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