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书上依据有空白复议后已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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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20 重庆晚报 |
本报讯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依据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_条_款_项(“_”处为空白项)。如今,这份另类《决定书》被撤销。 家住九龙坡区的赵文学称,6月10日晚上,他在一茶馆斗小地主时,被带到杨家坪派出所。 次日,负责讯问的民警钟伟出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记者昨日看到,该《决定书》上用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_条_款_项”条形印章,三个“_”处全部被“省略”! 刘文学拘留期满即四处喊冤。7月4日,他以处罚事实不符为由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10天后,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本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依据错误,决定撤销原处罚,限九龙坡分局一个月内重新查处。 昨日,记者到杨家坪派出所采访,民警钟伟不愿意对案情和“适用依据错误”发表任何看法。“ (记者 李定兵 实习生 陈娟)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