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费铺路拿下三份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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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本报讯(记者王娟通讯员杨振环杨杰)某通讯设备公司驻济办事处用“赞助费”铺路,同客户签订购销合同。近日,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了这家办事处,对其罚款10万元。 近日,历下工商分局东门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家通讯设备公司驻济办事处以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宽带接入设备。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该通讯设备驻济办事处进行调查。经查,该办事处为了向客户销售ADSL宽带接入设备,于今年1月至3月先后三次支付给两家商业客户 “交流合作赞助费”共计56000元,从而与这两家商业客户签订了三份购销合同。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客观上造成了排挤其他竞争对手合法竞争的事实,且赠送现金数额较大,已构成商业贿赂。近日,历下工商分局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