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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大排档将指定地点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5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黄国华

  本报讯漳州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昨日,漳州市政府发布通告指出,从8月5日起,对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开展专项整治。《通告》对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噪音、废弃、废物、卫生等“老大难”问题,出台新的管理措施。漳州市创卫办人士说,希望市民支持和配合专项治理,以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城市形象,迎接年底

前的国家级卫生城验收。

  夜间大排档

  指定地点经营

  沿街部分夜间大排档噪音扰民、油烟污染,一直是漳州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此次,漳州市政府的《通告》要求,坚决制止占道、店外经营行为。取缔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和沿街流动商贩摊点,夜间饮食大排档一律进入指定地点经营。

  漳州市创卫办指出:城市主干道禁止设立大排档,市区(芗城、龙文)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设立位置,大排档经营要规定时间、规定界限、规定位置,统一大排档的摊架结构和标志,做到整齐划一,大排档的街区要配备管理员和保洁员,并纳入“两区”设立的市场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

  非法散发各类广告

  将要严格查处

  对于市民深恶痛绝的城市“牛皮癣”问题,漳州市城管部门在实行主次干道,专业公司承包治理的同时,加强了制止和查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行为的力度。《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散发、张贴、书写涂画各类广告;严禁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和悬挂横(条)幅;对以分发、张贴、喷涂等方式作办理假证照、假文凭等违法广告者依法严厉查处。

  地下停车场

  不许改作他用

  漳州市区有的经营场所,为了扩大经营收入,把地下停车场租赁用于经营活动,影响了周围交通疏导和停车秩序。此次《通告》规定,擅自将地下停车场改作他用的,业主必须在限期内恢复停车功能,逾期未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市区所有违法建筑、构筑物(包括各类违法搭建的简易房、搭盖物等),由业主在限期内自行拆除整改,恢复原状。

  餐饮行业

  禁止使用蜂窝煤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性公共场所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者,从即日起立即停止经营,并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继续无证经营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餐饮业禁止采用前位灶、使用蜂窝煤。对违法违规经营者,由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依法责成停业。

  市区三轮车

  按尾数轮班上路

  《通告》要指出,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占道;严禁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禁止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载客经营;牌证齐全的人力客运三轮车,按车牌号尾数实行单双日上路行驶。

  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在整治过程中拒不执行本通告,阻挠、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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