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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低收入家庭真正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0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邓少华)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市将调整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住房、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等管理和销售政策,健全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居民成为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真正得益者。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相关政策的修改办法,这些办法将在近期发布实施。

  修改后的《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了廉租房享受对象。除了取得

区民政部门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家庭外,新增加了两类人群。

  在保障形式上增加了“租金减免”。城镇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除享受住房租金补贴或享受以低廉租金配租普通住房外,承租公有住房的,政府给予租金减免。同时,在面积控制、实物配租对象、申请审批程序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增加了违规行为处罚条款。

  为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对《宁波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解决暂行办法》和《宁波市市区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供应形式上,除了现房出售外,增加了期房预售,并延长了上市限制,拓宽了享受对象范围。

  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对象除了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和转业、复退军人外,增加了三年及以上的落户时间限制。同时,对于在甬工作时间较长的青年享受优先购买限价房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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