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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电不足“逼”出连环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13 上海青年报

  吴先生向商铺业主周女士租借下场地开茶餐厅,不料因为供电不足加上煤气未开通等因素,使得茶餐厅无法正常开张营业。

  吴先生打算向业主索赔,无辜的周女士只能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而开发商却认为,根据和业主先前所签的合同自己并没有违约。

  记者 郭颖 实习生 金晶

  租下门面却为电所困

  昨天下午2点,坐落于本市康定路上的酒店式公寓同济佳苑裙房商铺“粤来越好”茶餐厅昏暗一片,装潢考究的餐厅内只开了一台空调。“把这些灯全打开,也是半明半暗的,因为电量不足。”吴先生一脸无奈:“老顾客都知道这里缺电,有时饭吃到一半,突然跳闸了,跟他们打招呼,他们也已经习惯啦。”事实上,这里一共有8个商铺,物业已经把另6个空置商铺的电全都拉给了已开始营业的吴先生餐厅和隔避的快客超市。“已经是35千瓦了,可还是频频跳闸,蜡烛电筒是我们常备的。吴先生还抱怨:管道煤气至今未开通,他们每天要用三四个液化气罐。”尽管也很同情业主周女士,但吴先生仍表示:他上个月就亏损了2万,加上装修等,总共已经砸进去40多万,他打算向周女士索赔。

  业主周女士对此是有苦说不出,花320多万买下这间130多平方米的商铺,却收不到房租。虽然与开发商签约时合同注明“电量4千瓦”、“煤气接头到位”,但她不懂开一家餐饮店需要多少电量,事到如今才明白4千瓦电其实只适用于普通小房型民宅。于是,她只能把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

  记者在同济佳苑看到:另几个商铺的业主目前都还在招租中。其中,同样准备出租餐饮业的4号商铺陈先生也已经以同样案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面对业主的指责,开发商方面辩称:同济佳苑本是烂尾楼,移交过来时商铺电力就是这样的,这4千瓦电量与业主签约时就注明的。

  卖商铺给业主时,用途只是笼统的“商用”,并未表明是用于餐饮业的,如果只是开花店什么的,电量还是够的。至于“接头到位”并非指煤气开通,如果不用于餐饮,商铺内有煤气反而会有安全隐患。

  商铺电量多少无相关规定

  “对于商铺电量,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沪南供电所有关人士介绍说:商铺电量,关键要看开发商与供电部门的约定。如果开发商选的变压器小,那么可以提供的电力就小,选择大的变压器,投资比较高。

  一个商铺究竟需要多少电量呢?“这要看商铺用途了,如果只是卖普通商品,那么20千瓦是足够了,如果用于餐饮等高耗电行业,那么,20千瓦可能就不够。商铺功能一拓展,用电量就没有底了。”有关人士举例道:火锅店里的电磁炉,每一台的用电量就达到1千瓦,功率大一点的空调,每台也要超过1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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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铺投资注意三大事项

  一、投资商铺前,业主应对水、电、煤、排风、排污设施等进行全面考察,并不是每一个商铺都适用于餐饮业的,应向开发商求证是否有餐饮功能。

  二、签约时,会涉及商铺用途,一般都只注明“商用”,这样固然可以作为任何商业用途,但开发商无法判断配置。所以,业主应早作规划,事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如果用作餐饮等,开发商所提供的“配套服务”也应相匹配。

  三、投资商铺,出租于餐饮的回报较高,但对于水、电、煤的要求也更高。对此,投资者在购买商铺时,一定要与开发商在合同内将具体的电量、煤气、油废水管、排风设施等约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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