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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发现违法举报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1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郑章伟)市港口管理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昨日联合发文,本市设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从即日起,对市民的有关举报进行奖励。

  市民发现在上海港所辖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港口装卸、储存、包装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单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

、《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均有权向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一般违法行为,奖励50~200元;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奖励200~500元;重大违法行为,奖励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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