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邮寄告知 每月通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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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1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8月4日电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北京市交管局发布邮寄告知实施办法。从8月20日起,北京市交管局将定期向有未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满12分的驾驶人发出信函,提醒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 ——违法信息一月邮寄一次 据市交管局介绍,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采取月告知方式。邮寄告知只告知上月交通违法记录,已邮寄告知过的不再重复告知。 具体操作方式为:每月5日前,市交管局将上月有未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情况转市商业信函局;10日前,由市商业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寄出;10日至20日期间,对邮寄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进行再次告知。 ——每天邮寄12分违法信息 驾驶人满12分的,采取日告知方式。市交管局每天将已满12分的驾驶人情况转市商业信函局,市商业信函局即时以平信方式寄出。 对于退回的信件,市交管局将定期通过电话,再次告知当事人。(钱卫华、宋泽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