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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佐罗”现身开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36 东方今报

  朱文光是国内外多家媒体曾经报道的“打拐英雄”。8月2日,在没有和开封警方联系的情况下,他直接从开封郊区的水稻乡某窑场解救出一名四川籍被骗民工——初次见面拿沓报道证明身份8月2日下午,开封市火车站,刚一见面,朱文光就将他的名片递给记者,上面写的单位名称是:文光民事调查所。背面写着: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帮助寻找走失的亲人,帮助民工讨要血汗钱,帮助处理民工伤亡事故。朱文光没有进行自我介绍,而是将一沓报纸捧到了记者面前,上面都有关于他的报道。其中有美国《新闻周刊》和《今日北京》等英

文报道,也有《南方周末》等中文报道。这些媒体均将朱文光称为“中国的佐罗”、“打拐英雄”、“千里独行侠”等。“佐罗”代表“英勇侠义,济弱扶贫”。从1994年以来,朱文光以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为己任,几乎走遍了中国所有的省份,成功解救了100多名被拐卖的妇女儿童。2004年4月,朱文光在四川省中江县成立“佐罗解救中心”,但因该中心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挂牌“无照试营业”7天后就被叫停。中江县公安机关对此的解释是:朱文光不具有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主体资格,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是政府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有律师认为,朱文光这么做是在抢警察的饭碗。据了解,“文光民事调查所”对于每笔解救业务,当事人除了要报销最低水平的差旅食宿开支外,还要向朱文光支付数百元不等的劳务费,但单笔劳务费最高不超过1200元。若没有完成任务,则分文不取。记者见闻“独行侠”解救路上不独行朱文光说,他每到一地,都会联系当地记者,这么做是“依靠新闻的力量”打拐。这一次到开封,朱文光也没有忘记联系记者,只是将时间放在了解救之后。记者了解到,被称为“千里独行侠”的朱文光这次来开封时并非独行。除了被解救的四川德阳籍民工邓云德,与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位青年,此外,朱文光还找了一位在开封的亲属小李(化名)同行。8月2日上午9时10分。朱文光到达位于开封市郊区的水稻乡。但在设在这里的11路公交终点站,他没有等到事先约好的邓云德。一周前,邓云德在这里的一家公话话吧与朱文光取得了联系,朱文光就是通过手机上来电显示的号码找到这里的。在经过一番周折之后,朱文光终于在一家窑场附近,看到了邓云德和其他5人在一起。朱文光走到邓云德身边,用四川话让其加快脚步往西走。10时20分,在甩开其他5人约50米后,解救人员将车子开到邓云德身边,一把将他拉上车,加大马力驶离了现场。邓云德告诉记者,他是今年6月14日被一个年轻人从郑州火车站骗到窑场的,到这里后就失去了人身自由,每月工资只有10元。与他在一起的5人中,有几个人也是被骗到这里的“包身工”。窑场一个大脑反应比较迟钝的人,曾在逃跑路上被窑场的人追回,遭到一顿暴打。此外,窑场还有一个云南妇女,经常挨打,现还在窑场。“开封之行”给当地执法机关“上了一课”?昨天下午5时,朱文光一行坐上了开往郑州的汽车,邓云德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说“这下不怕了”,以前,他每天都提心吊胆。记者在采访中曾问朱文光为何不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后协同警方共同解救?朱文光说当地公安机关都有执法的“潜规则”,不是迫不得已,他是不会跟警方联系的。当记者问他为什么不把其他人也解救出来时,朱文光说,如果对方提出这个要求,他还会回来的。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郝守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朱文光这种民间行为固然可歌可泣,但从另一方面讲,这也是现代社会的悲哀。民间力量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映射出政府在某些领域的缺位。打击犯罪、解救被拐人员这样的事情,毫无疑问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对于公众而言,享受政府这方面的服务是他们的权利。

  此外,朱文光经营的无论是解救中心,还是民事调查中心,都是不合法的组织。他从事解救行动,并且从中收取一定报酬,也很难界定是非法的。郝守才认为,朱文光的“开封之行”应该是给当地执法机关上了一课,一些问题值得思考。01

  作者:今报记者 徐结怀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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