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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球交易额200万元 吕利新被判8个月罚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52 法制日报

  本网沈阳8月3日电记者霍仕明记者今日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获悉,辽宁地区最大的一起网络赌球案已于昨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吕利新被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50万元。

  据介绍,今年38岁的吕利新,迷上了网络赌球。2003年初,他上网时进入了台湾宝盈赌博公司的网站。在宝盈赌博公司的鼓动下做了丹东地区的总代理坐庄开盘。并开始物色下

线人员。从2003年初到2004年11月,他伙同他人发展了几百人,经常参赌的有100余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吕利新分别接收10人投注进行赌球交易858次,累计交易金额2222916元,非法获利1449184元。而10个人又向下线接受投注。吕利新等人的赌球活动极其隐蔽,经常改换网上登录密码,利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信用卡进行赌球交易,又经常更换信用卡。(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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