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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通宵上网后猝死 寡母状告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52 法制日报

  理由:乱招生疏管理致孩子通宵上网后猝死 要求赔偿21万

  本网温州8月3日电记者陈东升眼下正值学校招生旺季,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却在此时被人告上了法院。告状的是温州寡母王婵娟,她诉称,她的儿子王聪觉被该校乱招生招至武汉上学,通宵上网后猝死。她认为学校对此负有责任,要求该学院返还赞助费等,并与网吧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1万元。

  王婵娟今天对记者说,她的独生子王聪觉2003年中考成绩185分,远远低于当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最低录取分数线380分。但是在温州设点招生的该校招生负责人却对前来咨询的王婵娟母子说,只要交跨地区赞助费8千元,他们就可正式录取王聪觉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3+2”制学生。王婵娟下岗多年,单身一人艰难抚养儿子,尽管家境贫寒,但听了“毕业后你儿子有望当警察”的描绘后,她还是东挪西借,按要求如数交纳了8千元赞助款和7千多元学费、住宿费,送儿子到武汉上了学。

  2004年3月21日,王婵娟惊闻未满18周岁的王聪觉猝死在寝室床上。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在一份材料上证实了王聪觉通宵上网一事。

  王婵娟在温州市教育局获悉,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到温州跨地区招生,并未依照规定经过温州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而且其录取的一些新生考分远远低于当年温州中考录取线,也不符合招生有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属于典型的乱招生。

  王婵娟在诉状中称,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乱招生在先;学生到校后,又放任其通宵在网吧上网而不加管理,对王聪觉之死负有责任。为此,要求法院判令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返回赞助费、学杂费1.5万元;与五洲网吧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1万元。

  记者今天下午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得到证实,该院已经受理王婵娟的诉状。(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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