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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会计资料 天龙集团东莞公司财务经理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52 法制日报

  天龙集团东莞公司财务经理一审获刑5年

  本网太原8月3日电 武军记者武建中记者从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身为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原财务部经理的黄蓉,因在公安侦查案件中隐匿公司会计资料,涉及金额近8.6亿元,导致上市股票停牌,近日被该院一审以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现年43岁的黄蓉,系四川成都人,原为太原天龙集团下属的东莞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和珠海金正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经理。2004年六七月间,山西省公安厅立案侦查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责人万平涉嫌挪用资金一案时,黄蓉为了使犯罪嫌疑人万平逃避查处,在侦查人员要求其提供东莞分公司的会计资料时,采取回避态度拒不交出。2004年7月底,黄蓉又以会计审计为名,把太原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和珠海金正公司的会计资料隐匿于深圳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拒不提供给山西省公安厅,也不上报天龙集团。黄蓉隐匿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近8.6亿元,其行为导致天龙集团无法对下属的两个公司进行统一审计并如期披露集团中期审计报告,致使天龙集团股票于2004年9月1日被上交所停牌。经审理,法院认为黄蓉的行为已经构成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情节十分严重,给天龙集团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且阻碍侦查,社会危害严重,因而对其从重处罚。(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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