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追星将被封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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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53 法制日报 |
事实看点 楚锦 近年来,逢年节或重要庆典活动,一些地方政府常斥巨额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大型文艺演唱会。从今年9月1日开始,这种“公款追星”行为,将被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 条例》所封杀。前不久,重庆市巴南区为庆祝建区10周年,先后与两家文化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邀请著名专业演员,举办一场有一定水平的演唱会”。为筹办这场演唱会,区政府向一所技术学校借款80万元,作为活动启动资金。但这笔欠款至今尚未还清。 与巴南区的这场演唱会相比,四川省万源市的出手更加阔绰和惊人。万源市以纪念万源保卫战胜利70周年的名义,耗资2000万元举办了一场豪华晚会,仅某歌星一人独唱4首歌曲,就获税前报酬30多万元。而万源市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年财政收入仅4000万元,财政赤字高达1.6亿多元。为了给这场豪华晚会筹措资金,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强行摊派各单位购买价格昂贵的演出门票。 这种政府请客、百姓买单、明星发财的现象,遭到当地群众的反感和众多媒体的谴责。 看点一 针对地方政府为搞演出而乱摊派集资的行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焦建国博士说,一些政府官员把手伸向了依靠财政拨款发工资的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这反映了某些官员缺乏法律常识,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侵害了公民的个人财产权利,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追星是要付出资金成本的,如此巨额的公款从何而来,又为何能合理合法地支出? 有专家指出,这主要缘于当前我国财政支出机制存在致命的弊端—————政府财政预算往往是缺乏法律效力的“软预算”,因此财政支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某些部门或单位的主要领导凭着个人的偏好,有时就能决定大笔公款的投向。 焦建国博士说,公款追星是一种典型的腐败行为,这种财政支出在年初预算里肯定是没有的。 他说,不少官员认为财政的钱是国家的钱,却忽略了“是纳税人的钱”的这一事实。正是这种错误理念,导致了目前许多地方官员花钱随意,财政预算就像一个弹性巨大的橡皮矿,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这种现象在中国许多地方很普遍。 焦建国认为,政府的财政运行与公开、透明尚有很大距离。财政“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一方面,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严重不足;另一方面,行政经费支出失控,更为严重的是,任意挪用和恣意浪费现象盛行,屡禁不止。造成这种局面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公共决策个人化,不公开、不透明,预算只是形式和走“过场”。由于制度上存在缺陷,使财政收支这种公共决策行为实际上变异为个别领导的“随意”安排,最终是个别领导说了算。 看点二 公款追星已经成为一种劳民伤财、败坏政府形象的腐败问题,那么,如何从法律制度上遏制这种不良之风? 在谈到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时,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介绍说,针对一些地方官员花巨款邀请演艺明星到本地区演出的“公款追星”行为,修订后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着力杜绝这一在文化领域出现的“公款消费”。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资助、赞助或者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不得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条例还对违反规定进行“公款追星”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