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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专项检查结果昨公布 深圳尚未发现“问题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1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丽)“深圳未发现国家此前公布的问题甲肝和狂犬疫苗,亦未发现非法、过期疫苗购入和使用;但未严格按照规定经营、储存疫苗的现象依然存在。”安徽泗县疫苗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深圳药监部门即于7月上中旬对深圳的疫苗生产、使用、经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昨日,深圳药监部门正式公布了此次疫苗专项检查的结果。

  据介绍,深圳市目前有疫苗生产、购入、分发和接种单位267家,其中生产企业两家,

主要生产第二类疫苗流感疫苗和乙肝疫苗等6种。负责购入和分发疫苗的市、区疾控中心7家,经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承担疫苗接种的单位258家。此次专项检查覆盖全市所有疫苗生产企业和市、区级的疾病控制中心,同时对部分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情况、各区的接种单位和有关的社会医疗机构使用疫苗的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单位40家,现场抽查疫苗350余种次。

  据介绍,检查未发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041107、050104、050201等6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也未发现有非法和过期疫苗的购入和使用。检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药品经营(批发)企业未出现超范围经营疫苗的情况,但仍有个别单位超范围经营疫苗;被检查的接种单位都具备疫苗储存所需的冷藏设施,大多数接种单位能够按照疫苗冷链管理工作制度做好疫苗的购入、储存和管理工作,但也有少数医疗机构未按照要求对疫苗进行冷藏储存,个别疾控中心未及时向供应单位索要疫苗检验合格证。对于这些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生产、使用、经营和储存疫苗的单位,药监部门点名批评并已经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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