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城 液化气经营须审批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12 南方日报 |
社区短波 本报讯(记者/丁佳 通讯员/孙善文)昨日,一家地下液化气供应点被宝安消防大队一中队依法查封,虽然该供应点由合法公司经营,但没有审批文书。在该供应点内,消防民警当场查扣黑气45瓶。这个液化气供应点设在宝城31区某栋8层结构的住宅楼内首层,其经营者是深圳市某燃气公司。消防民警告诉记者,由合法公司经营的供应点,也一样要办理申办手 续,并经过消防部门的批准,否则不能擅自供应液化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