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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料加工偷逃税逾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12 南方日报

  借来料加工偷逃税逾亿

  市最大加工贸易走私案主犯被判10年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实习生/陈丽莉)为牟取暴利,利用进口清单进口牛皮革、羊皮革等数十项保税货物,杨某等人偷逃应缴纳税额人民币1.33亿元。昨天,深圳市中级法院对

这起深圳海关查获的建市以来加工贸易领域最大的一起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杨丕中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据此前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7月27日和2002年5月28日,杨丕中为牟取暴利,指使其母亲黄某和叶某等人成立来料加工企业“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南联志成制衣厂”、“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南联新美意机绣制衣厂”,两厂的海关进出口单证全部都由杨丕中控制使用,杨丕中利用上述两厂大肆替走私分子进口布料、牛皮革、羊皮革、水貂皮、狐狸皮等多种货物,这些货物进口后全部交给国内客户,杨丕中从中牟取“运输费”、“通关费”等非法利益,致使大量保税货物进口后非法流入国内市场。

  2003年6月26日,杨丕中利用布吉华特工业区的恒发时装针织制衣厂搬迁之际,伙同恒发厂的报关员、黎运金等人以恒发厂名义向海关备案为来料加工企业,名称为“深圳市龙岗区南联恒发时装针织制衣厂”,该厂先后向海关申请了2个生产合同,同样用于替走私分子进口布料、牛皮革、羊皮革等多种货物。

  经法院审理查明,杨丕中组织、策划和指挥林某、梁某、曾某等人,利用进口清单进口牛皮革、羊皮革等共数十项保税货物。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杨丕中利用上述3家厂的进口清单进口的皮料涉嫌偷逃应缴纳税额人民币1.33亿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丕中等8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入境,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鉴于各人的自首、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此案其他7名被告分别获刑1年零2个月到2年,并分别处没收罚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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