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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防范 转基因生物危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为了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及生态环境构成危险,深圳将从9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监督措施昨天正式公布。

  根据《办法》,为了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危险,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将是此项安全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并由深圳市农作物良种引进中心具体检查实施。相关的监督检查将包括,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是否具备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设施与措施;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与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取得了相应的许可证;经营农业转基因生物,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标识等。

  监督检查机构将可责令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在紧急情况下,检查人员将可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存或者扣押。《办法》还规定,若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生基因安全事故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安全补救措施,并向市主管部门或者监督检查机构报告。(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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