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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卫生餐饮可按新标准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1: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邱瑞贤)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卫生部正式发布全国首个餐饮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技术规范,其中,明文禁止餐饮业在卫生间旁设食品处理区的做法,同时食客如果发现餐馆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做鲜榨水果操作的服务员不洗手等情况,都可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被查实的单位将被吊销卫生经营许可证。

  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规范》对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如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餐馆要具有足够数目的洗手设施;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此外,加工经营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25米以上;从事鲜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更衣、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须佩戴口罩,裱浆和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同时,规范要求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对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范要求应配备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专用密闭容器,运送集体用餐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内宜设置温度控制设备;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表面宜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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