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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将邮寄告知交通违法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1:39 法制日报

  提醒地址等信息变化的司机车主及时登记变更

  本网北京8月3日讯记者郭佳平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今日宣布:自8月20日起,北京交管局将与邮政商业信函局合作,定期向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满12分的驾驶员发出信函,提醒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这是交管部门对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在开辟网站、触摸屏、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电视台公告、报纸公告、交通广播、信息

亭等告知渠道外,新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措施。

  邮寄告知交通违法信息具体操作方式为:每月5日前,交管局将上月有未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情况转信函局;10日前,由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寄出,并于10至20日期间对邮寄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进行再次告知。邮寄告知只告知上月交通违法记录,已邮寄告知过的不再重复告知。

  对于驾驶员违法记录满12分的,采取日告知方式。交管局即时委托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寄出,并定期对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再次进行告知。

  由于邮寄告知方式操作起来较为复杂,交管部门希望广大机动车所有人、驾驶员对此予以支持配合,在实际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变更,确保告知信件送达。办理信息修改手续,机动车所有人、驾驶员可以到车管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办证窗口或者远郊区县车管站办理。填写《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表》(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机动车驾驶员信息登记表》,也可以登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http://www.bjjtgl.gov.cn)进行修改。(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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