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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要求各级政府用财政转移支付“还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3:25 人民网

  人民网武汉8月4日电记者田豆豆报道:湖北省建设厅今日发布,鉴于全省清偿政府拖欠工程款工作已入最后攻坚阶段,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7月28日发文要求,各级政府从财政转移支付中划出一定资金用于还欠。必要时,要从资金、项目安排上采取严厉措施,以确保省级政府,市、州、县(区)政府投资拖欠工程款分别在8月底和10月底前清偿完。

  截止2005年7月1日书面统计,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已还款181113.81万元,占政府投资工

程拖欠总额的64.45%,清偿比例居全国第十一位,但在荆州、黄冈、十堰、神农架等部分市州,以及武汉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等重点拖欠项目上,清欠工作面临较大阻力。尤其是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04年5月18日拖欠工程款3.2亿元,被拖欠企业118家。而截至目前,其偿还拖欠工程款工作仍无实质性进展。因此湖北省政府要求,对重点督办项目,各级政府要限定时间解决。对目前省清欠办督办的项目尚未回复的,一律在8月底前将办理结果回复省清欠办。凡在规定期限无回复的,或经四次以上督办无结果的,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10月底,省政府将组织清欠工作联合检查组,对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的清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要求、没完成工作目标的地区,将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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